“近年來,運輸、販賣毒品的情況日益猖獗。不法分子為逃避公安機關的抓捕和刑罰的制裁,在毒品運送環節采取新方法,不再利用汽車等長途運送等方式,而是通過遍布全國的快遞物流公司將毒品運送到指定地點。”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鄧光榮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對于新型運輸毒品的手段,重慶市一分檢的檢察官向記者披露了三個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09年7月,重慶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以羅某為首的一個涉及29人的團伙,長期乘飛機頻繁往返于重慶與西雙版納之間,涉嫌運輸販賣毒品,且該團伙已有成員因人體藏毒被云南警方抓獲。
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并布控,于2009年8月24日在重慶市江北區創新綠色家園將羅某、馬某等抓獲,查獲冰毒48.1克,海洛因16.1克。警方在現場客廳茶幾上,發現一張昆明大圖快遞服務有限公司的送貨單。民警根據貨運單從冰箱內查獲海洛因350.7克,麻古454.4克。2010年10月8日,法院依法判處羅某死刑、馬某無期徒刑。
案例二:
2011年7月17日,汪某、王某在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建設銀行,將購毒資金82000元存入云南毒販提供的建設銀行卡上。收到購毒款后,云南毒販將麻古通過郵包郵寄的方式,從云南郵寄到重慶交給汪某、王某。
3天后,汪某、王某在渝北區某小區物業管理中心收取從云南郵寄來的包裹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從汪某、王某包裹內查獲藏匿的毒品麻古8袋,凈重578克。2011年12月20日,汪某、王某被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運輸毒品罪案起訴至法院。
案例三:
2012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乘機飛往云南景洪聯系購買麻古。29日,王某聯系上上家,叫其準備6000顆麻古,用化名采用包裹郵寄的方式,將該6000顆麻古郵寄至重慶市江北區某居民小區,王某聯系好麻古后于4月2日乘機回渝。
4月2日下午15時許,王某到小區物管部門,領走上家寄來的紙箱,并將紙箱放在轎車后排座后駕車前往沙坪壩。行駛至江北區紅旗河溝派出所下面公路邊時,被民警攔車抓獲,并當場從王某轎車內查獲該紙箱——紙箱內裝有一個黑色音響,在音響內民警查獲3坨麻古,共凈重496克。今年4月30日,經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批準,王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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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郵包快遞網絡成運毒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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