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網站數量在2010年8月以后突破1000家。由于非理性發展,2011年9月份大批“僵尸站”涌現,團購網站數量開始逐月下滑。
2011年8月底,團800通過訪問武漢、西安等8個熱門城市本土團購導航站,就其首頁推薦位置的本地中小型團購站存活現狀進行了調查,共計調查近200個樣本,結論如下:近1周內更新了本地服務類活動的網站僅占42%。
鬧得沸沸揚揚的團寶網 “欠薪”事件并未因為其CEO任春雷的現身而得到解決。1月29日,多名來自長春、北京等各地分站的團寶網員工集體要求任春雷出面給說法,最終未得到滿意答復!肮緦τ谝呀涬x職的員工補償500元,這個數字和我們應得的差太遠了!睋,500元補償費僅針對離職員工,對于在職員工薪水未發放的問題,任春雷始終未予表態。
團購的大浪淘沙時代實已經到來。有專家認為,團購網站從集體“高熱”到如今的遇冷收縮,折射出團購網的轉型已成必然趨勢。
團寶網陷欠薪欠款困境
1月20日,團寶網員工發薪水的日子,大家卻沒有拿到應得的薪水。隨后,團寶網CEO任春雷在春節期間行蹤不明、電話關機的傳聞,在上引發了一片聲討。
1月28日,任春雷在其微博上“辟謠”稱自己沒有跑路,卻引來更多質疑。
“公司1月17日就宣布開始放假,在職員工20日按正常工資發放。結果1月20日沒有發工資,我們隱約覺得事情不太對勁,因為此前公司就一直拖欠商家款項,特別是去年12月份情況比較嚴重!眻F寶網北京總部在職員工李銘(化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公司放假較早,工資發放的時間也很尷尬,大家都傻了眼,無法了解公司到底出了什么事兒,直到1月29日這天上班,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團寶網在國內原有30多個分站,根據團寶網員工的說法,如今已有20多家分站遭裁撤,目前僅存不到10家分站,400多位員工離職但尚未拿到工資和補償,數千商家尾款被拖欠。
遭遇裁員撤站的南寧離職員工小林(化名)表示,總部在去年12月中下旬就發來通知撤站,并要求員工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承諾給予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并在1月20日之前發放到工資卡上,結果一分未打。
南通商家吳先生(化名)表示,團寶網目前還欠其公司1.3萬元左右的款項,團寶網高層卻沒有說法,這樣無故沒有下文,是惡性行為。
記者致電團寶網公關總監胡煒、CEO任春雷,手機不是無人接聽就是呼叫轉移或空號。
律師:員工可向監察部門舉報
IT法律人士趙占領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團寶網的絕大多數員工簽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派遣協議。根據《勞動合同法》,只有臨時性、輔助性崗位才能適用勞務派遣,但不少企業為了規避用工風險、轉嫁責任,濫用勞務派遣制度。由于員工和團寶網沒有直接的勞動合同關系,一般的勞動糾紛只能找第三方派遣公司解決。而派遣公司在勞務糾紛的解決方面通常不予涉及。因此,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團寶網濫用勞務派遣制度,涉嫌違法。
業內:團購網轉型已成必然
觀察員魯振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團寶網目前的困境是,員工沒有拿到錢,商家也沒有結到款,任春雷已明確表示自己沒有錢,雖然他說現在去深圳找投資方籌錢,卻不容樂觀,目前再拉到投資的可能性極小。
“24券前期也曝出同樣問題,但最終24券CEO杜一楠還是把離職員工的錢補上了,雖然有很多商家沒有拿到錢!濒斦裢J為,員工是最弱勢的群體,公司有資金應先補償員工,任春雷事先沒有預警,導致現在商家和員工都拿不到欠款或工資,這是一個很壞的局面。任春雷關手機,玩失蹤,這種做法對員工來說是不公平的。為了躲避勞動糾紛,讓員工與第三方簽合同,對于各地分站員工而言,也是任春雷逃避責任的一個借口。
魯振旺表示,如果團寶網最終無法找到投資方,最壞的結果就是破產,然后進行資產清算,屆時員工作為債權人進行債權人安排。實際上,團寶網最大的債務并非員工工資而是商家的欠款。
魯振旺稱,目前團購網站都在收縮,令人驚訝的是,相對其他團購網站,團寶網的融資規模盡管不大,但燒錢速度更快,心態也較浮躁。
團800發布的 《2011年度中國團購行業數據統計報告》顯示,團購網站從“千團大戰”到“批量消失”,大約經過了6~8個月。2010年年底至2011年上半年,是團購網站最狂熱的表演時間,總數劇增,風投熱捧,急劇擴張,燒錢火并。然而,這種火熱維持了不到兩個季度,多家大型團購網站開始紛紛裁撤各地分站,由于風投資金鏈斷裂和營收有限,團購網站不得不在第三季度瘦身裁員以節能低耗的方法度過即將來臨的寒冬。
對于團購網站從集體 “高熱”到如今的遇冷收縮,魯振旺認為,規模不是上市的核心因素,主要是看網站的盈利能力,即模式是否有長期的發展能力,是否具備逐漸減少虧損并盈利的可能性。它們亟需找到轉型之路,除了一些團購網站即時推出了商城進行轉型,還會有其他轉型計劃,團購網的轉型是必然趨勢。
推薦閱讀
>>>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團寶網陷“欠薪門”團購網站轉型成必然
地址:http://www.brh9h.cn/a/shehui/20120131/26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