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應用已經接管了世界。如果對此感到懷疑,請看看市場研究公司Asymco分析師哈瑞斯·德迪歐(Horace Dediu)繪制的應用地圖。這份地圖顯示,iPhone已經遍及全球123個國家和地區。當然,只要能用iPhone,就能用iPhone應用。與網絡一樣,應用的觸角已經遍布全球。
不過具體到類似圖書、音樂和電影等“媒體”時,數字設備上的渠道卻是極為有限。德迪歐提供的數據顯示,全球只有51個國家和地區可以通過iTunes商店購買音樂,只有6個國家和地區可以購買電視節目。我對此的第一反應,是蘋果確實需要加強其國際內容授權業務。不過需要注意的是,iTunes直到2004年才推出了國際業務。但是與音樂相比,蘋果已經把應用推廣至了72個國家和地區。
傳統的媒體產業對授權進行更多的限制,在電視節目和電影上尤為如此,并且對各種渠道制定了種種神秘的規定(影院、付費觀看、DVD、有線電視和互聯網流媒體)。iTunes上的視頻和音樂在地理分布上的局限表明,要讓數字媒體以行之有效的方式自行建立全球化的合法市場,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除非借助現有的全球化數字媒體市場。它們被稱作應用,并且在很多方面代表了媒體的未來發展。應用即媒體。就如同軟件和游戲一直都被視為媒體一樣(它們與電視、圖書、音樂共同爭奪消費者的時間和注意力),它們同時還在吸納其它形式的媒體。
我們首次看到這種“軟件吞噬媒體”(語出馬克·安德森,網景聯合創始人)的情況是在圖書行業。iPad上一些最有吸引力的圖書不僅提供iBook或Kindle版,很多都以獨立應用的形式呈現。iPad上最優秀的兒童讀物都是功能完善的應用--與其它的圖書和雜志一樣,這些應用都將圖片和視頻整合到用戶體驗中。iPad上的《丁丁歷險記》(Tin Tin)是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它是根據最新的動畫電影改編的,整合了可供讀者操作的3D模型、引人入勝的360度房間以及其他一些通過軟件增強的媒體形式。
音樂和電影提供的體驗雖然更為被動,但也在逐漸成為應用的功能。隨著應用開始整合越來越多的傳統媒體,軟件和媒體之間的界限也越發模糊。這種趨勢首先出現在制作領域,越來越多的歌曲、視頻和電影開始通過iPhone錄制(下一部《復仇者》電影就有一部分是利用iPhone拍攝的)。整合視頻和音樂片段的應用也在逐漸增多。
不過在全面進入這一時期之前,還需要經歷許多緩慢提升的階段。想一想如今完整的媒體內容是如何通過應用傳播的--無論是通過Spotify收聽完整的流媒體專輯,還是借助Netflix在iPad上觀看電影。在這些案例中,歌曲和電影等傳統媒體的形式并沒有發生太大變化,但體驗的確增強了。媒體挖掘添加了更多的社交化和算法。
一首歌曲或是一個電視節目要想獲得成功,可以通過被Facebook和Twitter上的數百萬人分享來實現,而不需要動用數百萬美元在廣播或電視上進行推廣。這些應用將通過社交和算法推薦,來決定我們下一個觀看什么--因為如果傳統程序終結,我們還能通過何種渠道尋找內容?
提供這種媒體的應用,將會給我們的消費習慣帶來巨大的影響力--影響我們觀看什么、聽什么、閱讀什么以及做事的方式。應用將幫助我們通過社交和其它過濾手段找到媒體,把它們放置在我們的電視機、iPad以及其它掌上設備當中。它們將會超越機頂盒、廣播和書店。如果媒體公司違背發展規律,將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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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博客稱移動應用正成為重要媒體傳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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