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度十大知識產權事件終評備選五:
海峽兩岸彩電專利池在深圳組建
推薦人:朱謝群 推薦單位:深圳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
評選事件簡介:
2011年,在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彩聯)組織協調下,大陸彩電骨干企業TCL、康佳、創維、長虹、海爾、海信、廈華等與臺灣工研院及臺灣彩電企業分別在北京、廈門、深圳、新竹等地召開研討會,展開了兩岸彩電知識產權的一系列合作。如:2011年5月5日,中彩聯會同大陸八家彩電骨干企業與臺灣工研院及臺灣彩電同業促進會多家成員在深圳就海峽兩岸知識產權合作舉行第三次會議,仔細深入磋商兩岸彩電知識產權合作事宜形成合作共識。6月月16日在臺灣工研院,中彩聯與臺灣彩電同業促進會就聯合制定標準和知識產權合作進行了第四次深入研討;研討會后,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作為兩岸彩電產業合作的指導方主持了兩岸彩電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約儀式,臺灣彩電同業促進會、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兩岸彩電行業知識產權合作的執行方在協議書上簽字。臺灣工研院董事長和各級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及兩岸彩電業者數十人出席簽字儀式,見證了兩岸彩電行業知識產權合作平臺的成功建立。8月15日和12月20日中彩聯及大陸彩電企業與臺灣工研院及臺灣彩電同業促進會成員又分別在深圳和北京就專利聯合運營及制定智能電視標準進行深入的技術分析與研究,得到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充分肯定。
中彩聯專門負責彩電知識產權共性問題的解決,已建立大陸地區“彩電專利池”,彩電出口專利付費集體談判也有較好效果;鑒于臺灣工研院和臺灣彩電同業促進會在臺灣地區擁有較強的彩電技術及專利開發能力,在臺灣地區彩電企業中有較大影響力,且臺灣地區彩電企業有大量產品出口,海峽兩岸業者決定在彩電技術標準制定、組建海峽兩岸彩電專利池、聯合對外談判等方面進行全面合作。一年來,在中彩聯組織協調下,海峽兩岸彩電行業知識產權有效合作,為推動大中華區域彩電行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事件點評:
在當前全球彩電產業發展和制度架構下,為發揮海峽兩岸彩電行業的優勢互補,推動大中華區域特別是海峽兩岸的彩電知識產權合作,中彩聯全力組織協調兩岸彩電業者取得重大突破,最終確立了專利聯合運營、標準聯合制定、對外聯合談判等創新運作機制,使兩岸彩電行業實現了知識產權深度合作,減少了大中華區域彩電產業進軍國際市場的后顧之憂,顯著提升了聯合競爭實力,步伐更加穩健;同時也為其他領域的兩岸知識產權合作提供了寶貴的借鑒,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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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海峽兩岸彩電專利池在深圳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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