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唐成蘇,女,1981年1 月2 日出生,湖南省寧遠縣中和鎮蔣家村人。
2004年12月我與永州市雙牌縣上吳江馬家村鐘宏旺結婚(男方到女方落戶),婚后于2005年生育了一男孩;2010年3月22日雙方又在廣東惠州市博羅縣龍溪鎮衛生院實施第二胎剖腹產,同時結扎。2010年8月1日上午,我在田里打稻谷,中和鎮政府干部黃仁濤要求我去做孕檢,我告訴黃仁濤說:“我已經結扎了。”還回家拿出結扎證給他看。黃仁濤不信,還講我的結扎證是假的,并用摩托車將我拖到寧遠縣計生服務站。我到后,黃仁濤和另外兩個醫生蠻橫地將我按倒在地,強行將我抬到手術臺上。此時,我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任憑我怎么喊,他們就是不信,并將我實施開刀手術。在手術過程中,有一個戴眼鏡的醫生從我身體上面抽出輸卵管一看;“唉,這人已經扎過了,線還在上面呢。”就這樣,用創可貼貼封我的傷口并說:“扎錯了。”在這種情況下,中和鎮鎮干部黃仁濤卻大聲說:“扎錯了有政府撐腰背起,怕什么。”術后,他們幾個人灰溜溜地走了,也不管我的死活,將我一個人留在手術臺上。事后,我多次找到中和鎮人民政府和寧遠縣計劃生育委員會,要求對我原已結扎又將我第二次實施開刀手術究竟怎么處理,給予答復。可寧遠縣計劃生育委員會置之不理,我多次找縣計生服務站的醫生要求復印病歷,他們卻百般拒絕。我為了維護合法權利,特請律師到廣東龍溪醫院去調查取證,事實無假,是鐵證。我現處于問題解決的絕望中,難道就連國家工作人員胡作非為、違法執法損害公民身體健康的行為也不管了嗎?
基于以上事實,我認為:我在廣東博羅龍溪鎮衛生院實施剖腹產結扎的事實是真實的,且龍溪鎮衛生院具備結扎手術的資質,我沒有做任何的假事。然而,黃仁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不理性執法,強行對我實施第二次開刀手術。黃仁濤和計生委的行為嚴重地侵害了我的身體權,給我身體造成了嚴重創傷;更為嚴重地是給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創傷。據此,我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請求上級領導解決如下問題:
1、請求嚴肅處理黃仁濤的違法行為并開除黃仁濤的公職;
2、請求嚴肅處理縣計劃生育服務站相關工作人員的失職行為;
3、責令中和鎮人民政府和縣計劃生育委員會賠償我的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計人民幣肆萬元,以及精神損失費陸萬元,以上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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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和鎮政府黃仁濤強行結札已札婦女,難道是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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