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有個香港記者李某接到舉報說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區中隊呂光鋒違法,李某就駕駛摩托車到中山路巡警大隊門口拍照呂光鋒執法違法,呂光 鋒看見李某拍照后就搶劫李某的財物開一臺無牌車逃跑,李某報警110,高州公安接到李某的報警搶劫后不但不處理呂光鋒,反而變相栽贓陷害李某使用假證件、 慌報案情,并對李某刑訊逼供。最后把李某拘留了22天。
李某出來后提起行政復議,高州市人民政府發文指令信訪局、法制局、人民法院要按照他們的意思辦。
李某向高州市人民法院起訴高州市公安局違法,參與刑訊逼供的法制科副科長胡文鋒不但被李天福、揚銘指派參加開庭,反而胡文鋒在法庭上嚎叫李某能夠平反他 就拿自己的頭下來給李某當凳子坐,果然,高州法院既不制止胡文鋒的行為,更不審查高州公安的程序、行為違法性,竟然以原告李某證據不足為由認定被告高州公 安合法。 李某依法向茂名中院上訴,高州公安又指派胡文鋒帶著一個打手在沒有委托手續的情況下出庭,庭審不到10分鐘就宣布結束,案件拖到李天福升任茂名公安局副 局長、楊銘升任茂名刑警支隊長后才下了一個早產的敗訴判決書,李某又去茂名檢察院 提請抗訴,又被楊副檢察長以一個李某“持續、連貫性作案”為由簽發了不抗訴決定。
李某在網上暴光這些情況,被暴光的高州法院主審法官楊明打電話給李某威脅刪除稿件,高州公安以涉嫌誹謗干警為由拘留李某,經過媒體暴光后又威脅李某不能“搞事”否則再拘留。
回過頭來,原來是搶劫李某財物的呂光鋒找到了高州市公安局政委楊銘,楊銘掛帥指令高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長胡文鋒直接參與、指使治安科鄒向平、石鋼軍、黃盛彬對李某刑訊逼供、栽贓陷害李某使用假證、謊報案情等等。
李某提出行政復議,因為公安局長李天福是政法委書記,公安局政委楊銘是羅蔭國的妹夫,因此從來沒有人或單位敢違背公安局決定,李某的復議不但被駁回,反 而蓋著高州市人民政府國徽大印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被送到了高州市法制局、高州市信訪局、高州市人民法院,這樣違背常理和程序的文件無疑就是公開透明的法令 了。
李某不服高州市政府的決定,向高州法院起訴,自然高州法院的領導肯定給主審法官下令,所以主審法官楊明也向李某表態是上級領導的意思;最終無非就是一個結果。
李某又向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結果主審法官還是明確告訴李某是經過上級領導批準的,最終案件拖到李天福、楊銘升官后才下了早產一個多月的敗訴判決。
李某向茂名市檢察院 提請抗訴,轉交不予提請抗訴決定書的檢察官說楊副檢察長說李某有“持續性、連貫性作案”的事實,所以不予抗訴。
事后高州市政府、高州市公安局、高州市人民法院、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茂名市檢察院 的工作人員向李某坦率,是領導的意思,在茂名地區乃至廣東省李某這個案件想平反幾乎是不可能,建議李某上網曝光或者上中央反映。
今天一查,原來現在的茂名市刑警支隊長楊銘是羅蔭國的妹夫,現任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范李強是羅蔭國妹夫之弟,羅蔭國又跟省里的人有掛鉤,怪不得案件越來越撲朔迷離。
以下是羅蔭國一手一腳培育的重要人物,可謂一手遮天,公檢法齊備了:
2007年4月,羅蔭國一就任茂名市市委書記,提拔的直系親屬、親戚有:
妹夫:楊銘,現任茂名市刑警支隊長
妹夫:范李剛,現任信宜市檢察長,即將調任副檢察長。
妹夫之弟:范李強,現任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妻弟:鄒繼黨,現任茂名市財政局副局長。
妹:羅國華,現任茂南區勞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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