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死人了?” :礦難瞞報再次從同煤集團燕子礦傳出
2011年1月28日上午10:30左右,同煤集團燕子山礦開拓一隊一名叫王文喜的班組長,今年48歲,在當班工作面巷道貫通時被砸死。
直至今日,查閱國家安監總局大同分局事故上報記錄,并沒有查到燕子山煤礦事故匯報材料。礦難發生后礦方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而是安排機電公司經理(以前的宣傳部長)馬少平接待媒體負責滅火。
本人從互聯網上搜索,看到很多反映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事故頻發頻瞞。現轉載如下(本網在原事實基礎上略作整理):
一:2009年1月18日本網刊登了一篇標題為《燕子山煤礦瞞報礦難肥了誰》的新聞報道。在網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3月23日,本站記者接到一位自稱是燕 子山煤礦宣傳科科長的電話,要求本站記者刪除上篇報道,為達到目的這位燕子山煤礦的科長還對本站的工作人員進行威脅。
安全工作不靠實干靠瞞報,這就是赫赫之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抓安全工作的法寶。礦宣傳部長馬少平充當新聞滅火隊長滅火有功就安排其到“實惠”部門工作。該礦一位中層干部說,馬又不懂供電,礦上用他就因為他成功接待記者沒有報道礦上的丑事。
2009年3月23日下午本網多次接到0352—7897281的電話,對方稱是燕子山煤礦的,要求本站工作人員馬上把《燕子山煤礦瞞報礦難肥了誰》這篇 報道給刪除或改另令一篇報道。本站人員問為什么要刪掉?對方講:“別的網站都去掉了,為什么你們不去掉?”本站人員經過再三追問,最后,對方講道:是為了 完成眼前的工作。燕子山煤礦的科長聽到本站人員不同意刪除該文章,對本站工作人員進行威脅。然后燕子煤礦透漏情,他是燕子煤礦宣傳科的一名科長。本站人員 再次追問“為什么別的網站在3月17日刊登的新聞,今天3月23日會更改?是不是你在燕子山煤礦中間做了什么手腳,買通了部分人員?”聽到這里,這位燕子 山的科長吞吞吐吐的不說話了。直到掛電話的時候,這位科長依然要求本站把那篇文章刪除。
安全工作不靠實干靠瞞報,這就是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抓安全”的“法寶”。
二:該礦已瞞報多起礦難,屢屢捏造理由逃避處罰,這是又一則來自網絡的消息:
社會導刊 薛武 據消息,2010年7月11日中班,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井下次發生礦難事故,50多歲的礦工馮炳占(家住該礦南山自建房,準備7月搬進改造新區樓房)在井 下作業中由于防護措施不到位,被破碎機撕成碎片,現場慘不忍睹,據其居住地鄰居介紹,馮的妻子有些癡呆,馮的生活壓力很大,真是不幸。而7月4日,又傳燕 子山礦防塵區一職工在井下因殉情“上吊自殺”,調查沒有得到證實。
據該礦一知情人士透露: 2008年12月3日下午3時左右,山西大同煤礦集團燕子山礦于井下發生一起一死兩重傷事故,死者姓名叫鄧守兵。
2009年4月7日,山西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綜采一隊發生頂板事故,造成一死四傷。遇難礦工朱維國,36歲。塌方石快大約寬度1米厚60公分,塌方面積20多米,有一個23歲的傷者傷勢嚴重。
2009年1月23日(農歷臘月廿八日)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井下發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一名礦工遇難。遇難礦工焦成元,35歲,山西省廣靈縣人,家中排行 老六,曾經在吉林當兵8年。該礦工平時住在燕子山礦渣子山的自建房中。其父親曾在燕子山礦安監站工作。23日下午5點鐘,該礦綜采四隊檢修工、副班長焦成 元在工作面移動3號液壓支柱時,液壓支柱前探梁突然下拍,礦工焦成元慘死。下午7點鐘(夜幕降臨時分),焦成元的尸體出井并被秘密轉移。
瞞報總有瞞報的理由,說到底,不外乎票子、位子、面子,據知情人介紹,燕子山煤礦多次涉瞞礦難的原因:一是礦長楊某上任時間不長,怕辜負了領導的信任,顯 示自己的管理能力;二是上報了影響全礦職工包括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獎,是一筆不小的費用;三是為大集團“分憂”,主動承擔責任,能瞞報絕不上報,這樣集團 的百萬噸死亡率自然會降低;四是影響年終礦評先評優,安全一票否決令想“進步”礦長不能越雷池半步。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上一次的瞞報礦難中,該礦用于媒體的費用(封口費?)約在30萬元左右,均從帳外資金列支。實際上,是煤礦工人用自己的工資成功組織了瞞報的封鎖線。這個煤礦瞞報暴露的另外一問題就是資金管理混亂,存在小金庫問題。
發生以上幾起瞞報的血腥礦難。燕子山煤礦緣何要做出如此冒險極端的反應,其背景如何?
評論:
眾所周知,煤礦生產本是高危的行業。煤炭價格瘋狂攀升,促使部分礦方追求暴利,無視礦工生命,一再忽略了安全問題。從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李家洼煤礦新井到 山西大同紅窯溝煤礦礦難來看,這兩起礦難不僅存在瞞報,而且歷時之久。除了追究礦主的刑事責任,封閉礦井外,數名提供礦難“保護”的官員隨之落馬。所以, 瞞報礦難,成了礦方鋌而走險、別無選擇的方式,同時也滋生了一些不該有的腐敗溫床。當每個礦難事故發生后,礦方的第一選擇是給予死者家屬高額賠償,把問題 消除在萌芽狀態。在面對媒體的調查,礦方會不惜聯合地方動用各種關系,從打壓到收買,直到媒體閉口不談才罷休。
近年來,我國對煤礦生產安全高度重視,并列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出通報要求,堅決依法懲處瞞報事故、責任人逃匿行為。通報還強調,充分 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和支持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對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舉報的事故瞞報信息, 要及時認真核查,情況屬實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注意保護舉報人,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不及時調查處理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雖然 中央已經三申五令,作為煤礦生產大省的山西,礦難瞞報還是頻發不止。
一個礦難事件的瞞報,背后肯定隱藏著太多鮮為人知的過程,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過問嚴查。正如中國煤炭新聞網華北之聲報道所言:“同煤集團小峪煤礦公然瞞報礦 難行為已構成違法。從大的方面講,該礦的行為是對法律的挑戰,從本礦內部來講,由于沒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不利于隱患的消除。瞞報礦難發生 后,知情人主動向新聞媒體舉報,是想讓該起事故真相大白。”
為何礦難連連,又為何連連瞞報。上級領導干什么去了?
推薦閱讀
2011年2月24日中國江西網發表了劉雯的評論文章《血染上甘嶺,退役待遇成難題》,講述了在四川省成都市一位曾經在15軍29師85團服役的政治處助理員、轉業(連級)老兵戴明熙待遇問題難以落實。 80歲的戴明熙,曾參加過>>>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礦難瞞報再次從山西同煤集團燕子山礦傳出
地址:http://www.brh9h.cn/a/04/20110307/4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