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送廣告屬惡意程序
《機制》顯示,工信部對目前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進行了認定。運行在包括智能手機在內的移動終端上,竊聽用戶電話、竊取用戶信息、破壞用戶數據、擅自使用付費業務、發送垃圾信息、推送廣告或欺詐信息、影響移動終端運行、危害互聯網網絡安全等惡意行為的程序均屬于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
據悉,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內涵比手機病毒更廣,如手機吸費軟件不屬于手機病毒,但屬于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工信部通信保障局負責人稱,目前很多手機應用程序并非“非黑即白”,大量灰色地帶難以界定。
運營商成治理“主力”
根據用戶的損失和數量,該《機制》將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等級。其中,單個惡意程序造成用戶通信費用損失累計超過1000萬元,或每日感染用戶超過10萬個將列為特別重大級別;而用戶損失累計超過500萬元,或每日受感染用戶超過5萬個則為重大級別;較大事件則指,用戶通信費用損失超百萬元,或每日感染用戶超1萬個。工信部通信保障局負責人解釋稱,一旦監測到惡意事件,將對其進行分級,進而制定處置方法。
《機制》規定,惡意程序認定后,移動通信運營商應切斷其對用戶手機的遠程控制,而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事件時,移動通信運營商應向手機用戶信息提示,并提供查殺技術咨詢。并對制作、傳播惡意程序或利用惡意程序牟利的移動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進行處置,并報政府管理機構處罰。這意味著,移動通訊運營商成為了治理惡意事件的“主力”。
追訪
運營商“任重” 效果待觀察
記者昨日致電工信部通信保障局獲悉,該《機制》運行是“自上而下”,只有由官方監測到惡意事件,才會啟動該機制,消費者個人暫時無法提議治理。
對于監測和處罰主要依賴移動通信運營商,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認為,目前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種類繁多,運營商既要管理運營,又要分身治理,初期效果還有待觀察。“開展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監測處置工作,目前亟需配套行業標準支撐,但總體來講,對移動互聯網的規管正逐漸步入正軌,”他表示。
工信部通信保障局負責人亦建議,避免受惡意軟件侵害,智能手機用戶最好不打開不明來源的彩信、主動升級手機軟件堵塞漏洞、安裝手機惡意程序查殺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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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工信部加強互聯網惡意程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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