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股票看空期權的買賣方如何界定,個人投資者能否成為賣空期權的設立方?
港交所:買入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人稱為期權買方,賣出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人稱為期權賣方;個人投資者可透過經紀賣出認沽期權,或賣出認購期權。有關期權買賣方的內容,可參考香港交易所的股票期權的小冊子。
《21世紀》:個人投資者如就某個投資品種簽訂對賭協議,該投資者為看空期權的賣出方,那么賣出的看空期權應歸入其持股的好倉還是淡倉?
港交所:假設投資者賣出認沽期權 (包括直接于期權市場賣出或透過投資產品間接賣出), 這宗交易一般被視為看好的策略。于到期前,認沽期權賣方有責任以行使價買入相關資產(如期權買方選擇行使此權利),認沽期權賣方的潛在風險在于資產價格下跌,因此一般被視為看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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